时间:2024-10-12 07:53:35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1.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政策依据:《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