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10-14 04:50:32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晾软粪削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怎么变更子女抚养权?
  • 怎么变更子女抚养权
  • 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争取子女抚养权要注
  • 热门搜索
    桂林旅游人才网 西安旅游攻略2013 太原到海南旅游 门头沟旅游景点 长隆旅游度假区 龙门石窟旅游攻略 乌鲁木齐旅游网 辽源旅游景点大全 北京旅游集散地 成都旅游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