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对第三人的概念进行区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标的有自己独立的请求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请求参加诉讼的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想要通过参加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参加诉讼的时间应该在原被告的诉讼案件被法院受理后,且最迟不能超过原被告诉讼案件法庭辩论结束前。如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未在一审中提出诉讼主张,而在二审申请参加诉讼的,二审法院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以维护当事人诉权。

5、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诉讼后,其在诉讼地位上与原告相同,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诉的原告,而原审原告和被告即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诉中的共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