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申请表(在网页下载)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注意:“取证方式”须注明领取证件方式,如选择邮政速递请详细填写邮寄地址
2、递交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一份,两张彩色照片(48×33mm,光面,白或淡蓝色底),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接受必要的询问。
3、办理时限公民申办出国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4、申请加急的条件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5、领取证件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为减少申请人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