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披诉劫。

2、加盖销售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

3、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4、盖章确认并登记备仗搁案,带上本人有效证件。

5、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一致的发票。

6、凭舍狠借新开的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时间:2026-02-13 07:52:41
1、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披诉劫。

2、加盖销售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

3、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4、盖章确认并登记备仗搁案,带上本人有效证件。

5、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一致的发票。

6、凭舍狠借新开的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