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拍卖物。对于法院拍卖中流拍,申请法院执行的人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保留价接受拍卖物,就是以扣押拍卖的标的物恝依在绌来清偿债务,当然这里以物抵债的价格也是可以由双方再次协商的。在第二次、第三次拍卖流拍的时候,债权人都可以选择以物抵债的方式。

3、第三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执行双方有没有达成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将会在60天之内组织第三次拍卖。这次的保留价格可以比第二次再下降20%。

5、以物抵债。第三次拍卖结束之后,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就要注意了,因为只能拍卖三次,在不选择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标的就要退给债务人了。在这时,可以选择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将拍卖物折价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