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20-45周岁是指1969年8月1日(含当天)后,且1994年8月1日(不含当天)前出生。
2、就业或创业:如果是就业,则劳动合同期限应在1年以上,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如果是创业,则须在广州办理工商登记,企业出资人或个体户均可。
3、申请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须三方名称一致,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其中,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视为统一单位。
4、社会保险:现正在广州地区(含省社保)参保,五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俱齐,在广州地区累计缴费年限满四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年限。社保计算时间的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