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一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区,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核合格的 ,称应征公民。

2、 补充 :照片忘记上传,如何补传:
已应征报名的,点击应征报名菜单,在应征报名详细页面,有“修改/上传照片”的连接;已兵役登记的,点击兵役登记菜单,在兵役登记详细页面有‘修改/上传照片’连接

3、 如果年龄错过兵役登记年龄的,又想去当兵的:
应当地武装部咨询,看是否有特殊名额进行曾昭的!比如有特殊技能或者学识的兵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