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开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ww.tax.sh.gov.cn/xbwt)首页“新办企业快速通道”链接进入操作界面。


3、 成功登录后,系统将引导操作人员完成新办企业相关涉税事项的申请和信息填报工作。请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实填报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选择相关事项进行办理。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主要涉及:①工滞蹁葑寒商登记信息确认;②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③存款账户账号报告;④财务会计制度备案;⑤开通电子申报账户(含网上办税服务厅);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⑦发票票种、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核定。 除上述事项外,税务机关还将分配主管税务所;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主营业务信息确定需要按期申报的流转税、所得税及相关附加税和地方规费。 首先确认基础登记信息。部分字段是工商部门采集并共享的,无法修改,若与实际不符,纳税人需前往工商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可修改(填报)的是“总分机构类型”和“纳税人所处街乡”信息,标“*”为必填项。

5、 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在工商注册登记时采集,需补充其手机号码;填写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信息后将进行实名信息核验。业务办结后,税务机关将发送通知短信至企业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的移动电话。

7、 财务制度备案,需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信息。若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该操作,将无法在本次服务中申请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标“*”为必填项。

9、 发票及税控服务,首先需在企业已采集的办税人员中选择领票员,若领票员需要调整的,可在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结后再行变更。 请选择企业所需的发票种类和数量,领票数量为50的整数倍。请注意!申请定额发票不需要填写数量,请填写下方“定额发票累计领票金额”栏目。 最后,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还需要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并自愿选择税控服务商。请注意!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结果文书时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11、 确认并提交申请,请下载查看《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确认填韫蛛泌尾报的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可在受理后的当天办结相关涉税事项。收到手机短信息提示后,请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如下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 3)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专用章; 4)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需要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5)“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当场发放办理结果。需要当天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即至税控服务商购买税控盘,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盘初始发行,当场领用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