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基金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基金托管人

2、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估值核算机构,懋鲕壶迎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

3、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文剁牡枣律组织:基金监管机构,基金自律组织。基金自律组织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共同成立的同业协会。

4、四,证券投自己基金运作,懋鲕壶迎基金市场上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参与基金市场,监管机构则对基金市场上的各种参与主体实施全面监督。
